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由国家规定,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经济补偿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生活和就业。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由国家规定,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经济补偿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生活和就业。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不得擅自离岗,需要正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解除合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工会进行调查。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违法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提出解决的建议,并要求企业研究答复;如果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会有权参与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在进行劳动争议调解时,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果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可以分期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果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建设单位可以经过整改后再次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撤销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一)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二) 超越法定职权;
(三) 违反法定程序;
(四) 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五) 其他依法可以撤销的情形。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于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适当简化安全条件审查的程序和内容。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除当场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果实行审核制度。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前,需要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行政处罚案件还需要进行备案审查工作,对处罚依据、额度等进行事后审查。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999年7月12日的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资料归档。
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如果有关不动产物权的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登记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这是确保登记事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措施。
问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