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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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如果有关不动产物权的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登记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这是确保登记事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措施。
AI 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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