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生产企业或单位存在的问题,县(市、区)、乡(镇)政府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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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县(市、区)、乡(镇)政府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所辖区域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问题的,对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如果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县(市、区)、乡(镇)政府所辖区域存在非法煤矿的,将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AI 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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