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和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执行。根据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职业健康检查分为六类: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接触物理因素类、接触生物因素类、接触放射因素类、其他类。每一类中包含不同的检查项目。
具体的项目和周期要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根据协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来源链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3/26/content_95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