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如果储存危险化学品,还需要有相应的储存设施。
- 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设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需要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监督检查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附属设施不应该用于其他用途;如果确需使用于其他用途,需要事先征得管道单位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化学品登记需要包括分类和标签信息、物理、化学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当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当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目的是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核发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要求,并通过审查和核发程序。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该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该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可靠运行。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问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