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档案的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同时,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防止遗失。
用人单位应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档案的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同时,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防止遗失。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需要偿还基金。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将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处理,同时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并可能被查处取缔。
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将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被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等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本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等方式确定职业病危害。
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预防职业病危害: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本人通知,并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问 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方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