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如何处理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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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例如,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危险物品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AI 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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