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或严重失实的鉴定结论,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检验、检测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资格将被吊销。
如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或严重失实的鉴定结论,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检验、检测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资格将被吊销。
如果特种设备采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需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将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并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如果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机构必须在15日内对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予以书面答复。如果受检单位对监督检验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与该监督检验机构同级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接到异议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30日内,委托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监督检验机构或者组织专家,对被提出异议的检验结果进行鉴定或者确认。鉴定或者确认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果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单位违反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施工单位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将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吊销资质证书,并没收违法所得。如果违法所得达到十万元以上,还将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将单处或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将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逾期未改正,将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行为包括:(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逾期未改正,将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拒绝或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将受到责令改正的处罚。如果拒不改正,将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依法办理许可证书变更手续,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将受到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如果逃匿,将受到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情节严重,还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后,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问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或严重失实的鉴定结论会受到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