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企业应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电力生产企业应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电力设施受到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力设施受到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力企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若电力运行事故是由不可抗力或用户自身的过错所造成的,则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原则,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原则,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电力发展规划应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一条规定中的"违规多层房"是指厂房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即厂房为多层设计,而不是采用单层设计。多层房的厂房必须满足特定的结构和安全要求,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能够有效地防止火势蔓延,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需要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换证手续。第二类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备案证明的有效期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也需要在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五条规定中的"制度"是指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企业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并提供适当的劳保用品。此外,企业还应对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
第五条规定中的"防尘"是指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确保员工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企业应为员工提供适合的防尘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防尘用品,以减少粉尘的吸入和暴露。
第四条规定中的"防水"是指企业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这些设施是为了防止金属粉尘在受潮后自燃。企业必须确保这些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为水分渗透而导致金属粉尘的自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问 电力生产企业应该实行什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