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分割后的处理规定如下:
-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成为遗产的管理人;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如果继承人未推选,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对于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问 遗产分割后的处理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