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责任监督评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责任监督评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实质性内容。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如果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如果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但未在评标报告中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视同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确保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综合评分法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不同的评分因素可能由不同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评分。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具体方法和标准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的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考虑各个评分因素的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名单。
在综合评分法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得分,加权汇总每个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根据总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评标响应部分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实质性内容。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有权利对评标结果进行修改。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署前发现评标结果有错误,可以当场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如果发现评标结果存在错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在综合评分法中,技术响应的评分因素包括技术参数响应和产品情况。其中,技术参数响应包括设备技术参数配置及性能、功能要求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情况评分因素包括投标产品是否具备软件产品认证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是否可以实现消防设备智能维保功能等。
废标是指招标活动无法继续进行,被迫中止的情况。废标可能发生在评标过程中,当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时,招标会被废弃。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废标理由。
采购组织单位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保密地进行评标,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在综合评分法中,报价的得分可以通过低价优先法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式是以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的比值计算得出。
问 如果评标中发现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应该如何处理?